离柜概不负责?女子去银行存钱,银行多给1万元,法院这样判
江苏常熟,周女士去银行存钱,将现金交给柜员后,柜员在验钞机上验过之后,将钱存入周女士的账户。后银行发现多存入周女士账户1万元,遂要求周女士归还多出的这1万元。周女士拒绝,银行将周女士告上法庭。周女士称,自己当天去存钱的时候,柜员反复给自己确认的金额,是银行的错,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,不同意归还。银行将多个角度的监控录像提交到法院,法院审理后认为,确实是银行失误,多给周女士银行账户存了1万元,这是事实,周女士拒绝返还这1万元,构成不当得利。遂判决周女士返还银行1万元。有人说,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,是约束储户的,不是约束银行的,属于霸王条款,是真的吗?这个条款确实可以视为格式条款,这个条款中,银行免除了自己的义务,增加了对方的责任,此条款本身是无法律效力的。还有人说,明明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,凭啥让储户归还?银行的工作人员出现失误,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的失误,储户作为不当得利的实际收益者,银行是有权利要求储户返还不当得利的。也有人说,现在是银行多给钱,那若是银行少给钱了怎么办?银行肯定拿离柜概不负责来搪塞。其实刚才我们已经分析了离柜概不负责属于格式条款,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在出现银行少给钱的情况下,储户也不用着急。保留好单据,要求银行调取公共视频,在诉讼期限内主张要求银行返还即可。关注我,了解更多法律知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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